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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出小说 > 我在妖魔世界拾取技能碎片 > 第四十一章 脱下一张人皮

第四十一章 脱下一张人皮

  第四十一章 脱下一张人皮 (第1/2页)
  
  所谓的熬鹰其实很难,因为人往往熬不过鹰,就会被熬得嗝屁了。
  
  张谌制作好皮具,然后用皮具将猎鹰放在架子上站好,然后张谌就坐在鹰的对面,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鹰隼。
  
  熬鹰开始了!
  
  隔壁
  
  小狐狸精百无聊赖的趴在桌子上,看着诵读经书的书呆子张琛,心中念头千回百转,忽然想起了隔壁那个莽子:“也不知道这莽子在做什么呢。”
  
  心头念想就见小狐狸精灵魂出窍,然后阴神穿越了墙壁,一双眼看到了张谌正在熬鹰的一幕。
  
  “鹰隼?这小子哪里抓来的鹰隼?”小狐狸精看着张谌的鹰隼,眼神中露出一抹忌惮,眼睛转了转没有动作,返回了自家屋子。
  
 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,张谌体内火烧的感觉更胜,他觉得自己的身躯每一寸都似乎被烈火熊熊的灼烧过,他体内的血管似乎发生了某种异变,血管的数量似乎变得多了起来。
  
  第四日
  
  终究是鹰隼熬不住,在张谌将鸡肉递过去的时候,鹰隼吞咽了下去后,他知道自己熬鹰成功了。
  
  熬鹰成功后,张谌坐在院子里吃着炖肉、熬着药,感应着身躯内的血液流动,总觉得痛苦少了多:
  
  “今日体内的火烧之感似乎少了许多。”
  
  “往日里火烧火燎的疼痛根源其实是来自于那晶核,那晶核在我体内流动,所过之处犹如拿着小刀在对我的经脉划拉,所以才疼痛难忍。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适应,我的血管似乎适应了其流转,所以疼痛逐渐减少。”张谌将草药煮好,然后一点点的喝入了腹部,感受着肝脏造血速度加快,张谌缓缓伸出手去,开始捞肉吃。
  
  【姓名:张谌】
  
  【1技能(二阶):正神之光(0/5000)】
  
  【2技能(未入品):龙气(0/2000)】
  
  【3技能(未入品):控血(0/100000)】
  
  【点数:4650】
  
  “还差三百五十点!”张谌看着金手指版面,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,要是在往日三百点数不过是他苦干一日的功夫而已,谁知现在竟然被卡住了。
  
  “不着急,那古墓有些不正常,我还是体力完全恢复再去吧。现在闲着无事倒是可以训鹰!”张谌感受着身躯内的血液,依旧还差了五分之一,大概需要三日左右的时间就能补全,到时候自己再干活也不迟。
  
  当然了这里的三日是正常吸取猎物血液,要是单凭日常饮食,那还需要很长的时间。
  
  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睡觉!就算是身躯再疼,四天不闭眼,铁人也扛不住啊!
  
  一夜无事,安稳度过。
  
  清晨
  
  张谌被猎隼扑腾翅膀的声音惊醒,张谌坐起身,将那猎隼一番安抚,点燃油灯切了一块碎肉喂了猎隼,打了一盆子水正要洗漱,双手插在水盆中一阵揉搓之后,张谌整个人惊呆在当场。
  
  皮被搓下来了!
  
  没错,就是一层完整的皮肤被搓下来了!绝不是死皮的那种!那是一层完整的皮肤。
  
  只是皮肤被搓下来后,露出的不是血肉,而是一片雪白,即便是在灯光下依旧白的惊人。
  
  “什么情况?”张谌看着手掌上搓下来的大片肌肤,然后伸出手去小心翼翼的一阵拉扯,随即一发不可收拾,就见大片的肌肤被撕扯下来,半刻钟后张谌看着地上的完整人皮,再低下头看向自家雪白细腻没有半分瑕疵的肌肤,眼神中露出懵逼的状态。
  
  “我这是脱了一层皮,不过脱的不是死皮,而是完整的肌肤。之前身躯内火烧火燎的感觉,其实就是抽筋扒皮,将我之前的肌肤扒了下来,促进新的肌肤衍生。”张谌抬起双手,就见那一双手掌细腻白皙,上面的老茧此时全部都消失不见。
  
  这一双手掌若叫人看,就算是王子王孙富贵人家也远远不及。
  
  此时虽然依旧有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,但却已经大大减弱,张谌有一种预感,自己的这次蜕变也许就在这三五日的时间就会结束。
  
  “这皮肤未免太白了,就算是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也远远不及。”张谌抚摸着自家肌肤,眼神中露出一抹莫名之色,再看看地上的人皮,二话不说直接点燃炉火将人皮烧了。
  
  蜕皮这种耸人听闻的事情,还是不要传出去了,万一被村中百姓误会为异端,到时候还是一场麻烦。
  
  而且这人皮不能留,万一这世上有什么怪异的家伙能借助人皮害人,暗中诅咒自己之类的,到时候可是麻烦了。
  
  张谌将死皮焚烧干净,然后才煮好了早饭,吃了一碗肉汤之后,满脸欢喜的走出房门,此时天边太阳已经升起,阳光照射在张谌的脸颊上、肌肤上,张谌忽然心头一动,只觉得眼前世界似乎不同了。
  
  他的肌肤似乎能感知到空气的流动,能感知到山间的风、感知到天空的阳光,似乎能捕捉一些莫名信息。
  
  每一根汗毛此时都似乎化作了探测器,捕捉到空气中的信息后,传入血液内,然后由血液传入了大脑。
  
  “好奇怪的感觉!”张谌站在原地呆愣了片刻,摇了摇头向着山中走去。
  
  皮肤能感受风的流动、感受冷暖并不稀奇,普通人的皮肤也能做到,只是他的感知更加敏锐罢了,他以为是自己肌肤新生,对于空气中的气流感知比较敏感罢了。
  
  此时张谌的血液已经重新填满,并无往日里那种晕厥感。
  
  要知道从张谌制造陶瓷哨子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几日,张谌填补了血液倒也正常。
  
  “家中的筐篓似乎不够用了,伴随着抓来的野鸡、野鸭越来越多,我还需编织一些筐篓才行。”张谌走在山中,一边走着一边训练鹰隼。
  
  检查了陷阱,陷阱内今日是一只兔子和一只山鸡,张谌将猎物收了后,向着溶洞方向走去,他要去喂自己的大黄蜂。
  
  数日的时间过去,大黄蜂巢穴已经有了婴孩头颅大小,看起来有了些规模,一只只大黄蜂不断在巢穴内忙忙碌碌进进出出,辛勤的劳动着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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